巴基斯坦FTA产地证出口商可以OB香港离岸公司 服务热线:181-2980-4230 QQ:2367-4825-86
专业办理巴基斯坦FTA产地证,中巴FTA产地证出口商可以显示香港离岸公司,双抬头FTA产地证巴基斯坦
货物出口到巴基斯坦,巴基斯坦进口商一般都会要求出口商提供一份《中国-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》中巴证书,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-PAKISTAN FTA,也简称为FTA证书/FORM P证书,FTA产地证在商检局办理的,一正一副。
出口巴基斯坦清关资料都使用香港公司抬头做清关资料,FTA产地证出口商那一栏可以显示代理抬头O/B香港离岸公司抬头吗?
可以的,香港公司自己办理不了中巴产地证的,只能让我们代理办理,可以显示在第一栏,清关没有任何问题。
巴基斯坦FTA产地证上面开船日期和提单上面ON BOAT DATE相差1个工作日,国外清关有影响吗?
一般清关单据保持一致,重新做一份,如果国外客户清关能力比较强的话,相差1天问题不大的。
办理巴基斯坦FTA产地证相关知识:
中国—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。出口人应向进口人提供正本,以便呈交给进口口岸的海关。第一副本应由出口成员方签证机构留存。第二副本由出口人留存。正本和副本均需加盖签证印章。原产地证书应由出口成员方的相关政府机构根据《中国-巴基斯坦自由贸区原产地规则》在产品出口前、出口时或在出口后15天内签发。在特殊情况下,如由于非主观故意的差错、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没有在货物出口前、出口时或出口后立即签发原产地证书,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,但要注明“后发”(ISSUED RETROACTIVELY)字样。